11樓
站在別人的立場看事情:
夜晚,一位盲人手中提著燈籠走在路上。
碰到他的人便問他:“真是奇怪的傢伙,你明明就看不到前面,幹嘛提著燈籠走路呢?”
結果他回答:“那是為了讓你不與我相碰撞,這個燈籠不是為了我自己,而是為了你。”
--Baba Hari Das
未站在別人的立場看事情:
檳城Rapid免費試搭的第三天,我和他搭Rapid時就遇到這種情形。
巴士來到牛干冬街時停駐不前。原來路旁一輛三輪麵包車擋住去路,印度老兄無視車輛堵塞兩邊來往街道,也對巴士司機的按笛摧促充耳不聞。他將面包一片接著一片搽上“牛油加椰”。而買麵包的小姐尚慢條斯理諸多挑剔地指指點點。
天啊!滿車的搭客都望向她,她竟也無動於衷,完全不會臉紅。
整條街的車輛都在等她,換著是我,肯定不買也不吃了。
好幾次,他在途中欲停車買點心,除非他把車停好在路旁不阻街,否則,礙於阻塞交通,妨礙別人,我寧願餓肚子也不肯下車買食物。
但就是有好多人,隨便停車買食物的,他/她們都tidak apa的。
《11樓》中還提到:
越是關係親密的親人,就越應該要互相尊重才對。
不要把對方為你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,忘掉自己過去的承諾,甚至漠不關心。